yangly3
級別:精靈王 ( 12 )
發帖:9062
威望:1095 點
金錢:359 USD
貢獻:5530 點
註冊:2014-01-31
|
《台湾关系法》节选:
第二条: 美国的政策如下: 表明美国决定和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建立外交关係之举,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这一期望; 任何企图以非和平方式来决定台湾的前途之举 -- 包括使用经济抵制及禁运手段在内,将被视为对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及安定的威胁,而为美国所严重关切; 维持美国的能力,以抵抗任何诉诸武力、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压手段,而危及台湾人民安全及社会经济制度的行动。
第四条: 缺乏外交关係或承认将不影嚮美国法律对台湾的适用,美国法律将继续对台湾适用,就像1979年1月1日之前,美国法律对台湾适用的情形一样。 依据美国法律授权规定,美国与外国、外国政府或类似实体所进行或实施各项方案、交往或其他关係,美国总统或美国政府机构获准,依据本法第六条规定,遵照美国法律同样与台湾人民进行或实施上述各项方案、交往或其他关係(包括和台湾的商业机构缔约,为美国提供服务)。 为了各项法律目的,包括在美国法院的诉讼在内,美国承认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之举,不应影响台湾统治当局在197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或特有的有体财产或无体财产的所有权,或其他权利和利益,也不影响台湾当局在该日之后所取得的财产。 不论本法律任何条款,或是美国总统给予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外交承认之举、或是台湾人民和美国之间没有外交关係、美国对台湾缺乏承认、以及此等相关情势,均不得被美国政府各部门解释为,依照1954年原子能法及1978年防止核子扩散法, 在行政或司法程序中决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时,得以拒绝对台湾的核子输出申请,或是撤销已核准的输出许可证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