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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混吃混喝]栗子,滾燙的記憶。[15P]



 


首圖 |「咬金-」



记忆里秋冬的食物,总是暖的。
寒风萧瑟的街头,长长的队伍,歪歪斜斜排了一溜。
七嘴八舌的姑娘,刚下班的白领,摩登少妇,家住附近的大爷.......一个个都伸长脖子,张望着下一锅热栗子的到来。
翻滚不停的大锅旁边,是一篓早先炒好的栗子,虽然盖着保温的厚布,却无人问津。
那是,糖炒栗子怎能吃凉掉的呢?

 



直等到冷风刮得脸疼,终于从伙计手里接过一个热气腾腾的牛皮纸包,掀开盖,一股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。迫不及待拿出一颗滚烫的栗子,在手里来回倒,吹气使冷,拨开一颗放进嘴里,卻还是一不小心就被烫到,隔天舌头上冒出一个泡。
即便嘴角起泡,明年的栗子季到来之前,仍然怀念这一口刚起锅的滚烫甜糯滋味啊!

 



栗子,是秋冬的恩物。
栗子的外形像一个个小刺猬。外壳长满长长硬刺,很扎手,却又有些可爱,像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俏女郎。坚果的外壳大都有保护层,松子有鳞瓣,核桃、白果有苦涩的外皮,有人猜测是为了对付松鼠而进化出来的。

 



生栗子甜香脆嫩,很好吃,只是不好剥,尤其里层的内皮难剥。过去的人,把新鲜的栗子挂在竹篮里,挂在通风的地方吹几天,就成了“风栗子”。风栗子肉微微皱,有一点软,吃起来细腻有韧性。不像吃生栗子会弄得满嘴都是碎粒,而且更甘甜。
《红楼梦》里宝玉为了一件事生了气,袭人给他打岔说:“我想吃风栗子了。你给我去取去。”怡红院的屋檐下据说是挂了一篮风栗子的。猜想这栗子是什么来头,是贾蓉送来讨凤姐喜欢的?是刘姥姥刚从树上新采摘,送给大观园的老爷太太、哥儿姐儿尝鲜的?还是宝玉嘴馋自己在外面买的?不知道,书中并未交代。

 



 



栗子也有南北之别。
旧时的北平,颇有几分“不时不食”的真谛,白露未过,没有哪一家糖炒栗子铺敢提早应市。北京的糖炒栗子,过去的讲究,以良乡出产的最有名。老舍就在《骆驼祥子》里夸赞过:“良乡肥大的栗子,裹着细沙与糖蜜在路旁唰啦唰啦地炒着,连锅下的柴烟也是香的。

 



良乡栗子个头小、壳薄,炒熟后个个裂开,轻轻一捏壳随即破裂,内皮一搓就掉。
据说良乡栗子原是进贡给西太后吃的。对此汪曾祺先生曾有腹诽,在书中写道:“北方但凡好吃的,一般都说是给西太后吃的”。其实历史上,良乡县在河北,北平的西南方,平汉铁路线上。当地盛产栗子,然而栗子树北方到处皆有,并不局限于良乡。据说房山及燕山一带作为华北地区的商贸重镇,板栗多在此地交易,使得良乡成为北方最大的板栗集散地,“良乡板栗”因此赢得美誉。

 



清末民初, 烟草公司为了商业竞争, 曾随香烟赠送小画片, 俗称 “香烟牌子”或 “烟画”。这些烟画内容极其丰富, 从植物到仕女到京剧脸谱无奇不有, 其中就有三幅介绍糖炒栗子的烟画。画面上, 除了标明 “天津”、“良乡”、“魁栗”等字样,呈现今天我们习以为常的激烈商业竞争。
更让人欣喜的是, 那炒栗子的炉子、锅具以及伙计的架势,和我们今天所见的炒栗子情形, 并无多大差异。
南方人也爱食栗,杭州的糖炒栗子讲究在桂子飘香的时期采收,叫桂花栗子。这种糖炒栗子带有桂花香。秋天在江南赏丹桂,吃栗子,是味觉嗅觉和视觉的多重享受。

 



杭州西湖烟霞岭下翁家山的桂花是出名的,尤其是满家弄,不但桂花特别的香,且恰逢桂花盛开时,栗子成熟,街边小店的一碗桂花煮栗子便成为人间佳品。梁实秋说徐志摩每到秋后必去访桂,吃一碗煮栗子,认为是一大享受。有一年他去到该地,桂花却被雨水摧残净尽,他有感而发写了一首诗《这年头活着不易》。

 



爱吃栗子的大文豪特别多,不知是否因为文人内心苦,只能从甜食中化解郁结。
鲁迅在日本留学时,很喜欢吃一道日本点心,名叫“羊羹”,就是以栗子粉为原料之一制作的点心果子。回国之后,他依然念念不忘,经常托人从日本带回。

 



张爱玲就更加嗜甜了,由于一生偏爱甜食,导致晚年牙齿严重受损, 不得不频频去看牙医。周瘦鹃去看她,被张爱玲豪华的下午茶阵容吓呆:“茶是牛酪红茶,点心是甜咸俱备的西点,十分精美,连茶杯与碟箸也都是十分精美的”。胡兰成说她“每天必吃点心,她调养自己像只红嘴绿鹦哥”。

 



张最中意的下午茶场所,是她和闺蜜炎樱最爱去的凯司令咖啡厅。那里最出名的一道甜点当属栗子蛋糕。《色戒》中写凯司令:“只装着寥寥几个卡位......楼上装有柚木护壁板,但小小的,没几张座”。
据说那里的栗子蛋糕,不是市场上随处可见的在普通蛋糕上放一小撮栗子泥奶油那种,而是地道扎实的全栗子蛋糕:把新鲜栗子炒熟,剥壳取肉,研磨成栗子泥,代替成为蛋糕胚,外面裱上一层厚厚鲜奶,或是将栗蓉和鲜奶油混合成为栗子奶油,以线条方式交叠满满覆盖于蛋糕之上,做成法式经典栗子蛋糕——蒙布朗的造型。
一勺挖下去,鲜奶的绵软丝滑和栗蓉的浓郁扎实融合在一起,难怪张爱玲也难以抵挡,以至于在小说中念念不忘地多次提到。
都说女人在面对零食的时候,永远是天真的,无论年纪大小,此话可当真。

 



张爱玲的小说《留情》中有一个情节:小说主角米先生让老婆的舅母吃栗子,他老婆说:“老太太零食是一概不吃的,我记得。”那位老太太矜持地谢“别客气了,我是真的不吃”,却顺手用一张报纸把茶几上的栗子壳遮没了。

 



十几年前,陈平原老师客居东京, 路过上野车站, 大老远就闻到熟悉的香味, 看见 “天津甘栗”的招牌, 顿时热泪盈眶。
除夕傍晚, 朋友风风火火闯进住处, 抖落肩上的雪花, 掏出好几袋还冒着热气的糖炒栗子, 开口就是 “别废话, 趁热吃”。他说,“这些日常记忆, 对我来说十分重要”。

 



其实栗子的美味,就是这样的简单的一口糯甜,混杂着滚烫的记忆,因为有了人情温度的加持,从而变得有血有肉。有人吃它,是别具风雅情怀,有人是为补充营养,有人图便宜,有人是嘴馋,“就好这一口”。
所有这些理由,各得其所。他们合起来,构成了深得大众喜爱而长盛不衰的“栗子味道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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